「胜诉案例」私自盗刷他人信用卡,承担什么责任-盗刷信用卡多少算判刑

原告:

张红

委托诉讼代理人: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陈丽

案件回放:

被告陈丽为原告张红的公司内部领导。张红入职时,陈丽带领其办理了三张户名为张红的信用卡,其中一张为广发银行信用卡,信用卡办理完毕后陈丽将上述三张户名为张红的未开卡激活的信用卡取走,同时偷拿张红手机,利用张红手机和张红入职时填写的身份信息于2019年7月将广发银行上述信用卡开卡激活并使用。

法院调解:

一、被告陈丽偿还原告张红信用卡欠款共计34925·84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赔偿原告张红信用卡欠款15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赔偿原告张红剩余信用卡欠款33425·84元;

二、如被告陈丽未能按时如数赔偿原告张红上述任一笔信用卡欠款,则原告张红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陈丽立即赔偿剩余全部信用卡欠款。

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点评: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陈丽未经张红许可,私自使用盗刷张红名下的三张信用卡,造成张红名下信用卡出现大量欠款,严重侵犯张红合法权益;被告陈丽应向信用卡开卡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卡开卡行应消除张红不良征信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所涉人名、单位名系化名。

作者:阿依古再力

影像三次元

三次元光学影像测量仪

影像测量系统

上一篇: 「股评」针对康得新闪崩真相的思考-嘉实精选基金070013
下一篇: 「致礼」厚“基”薄发,星光闪耀丨公募基金20周年下的鹏华样本-基金160603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