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补助 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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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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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金融政策优惠;
容积率奖励;
质量保证金项目可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可减半征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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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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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优惠返还政策等;
容积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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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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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
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容积率奖励;
工程报建绿色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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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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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
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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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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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应不低于45%或装配率不低于65%),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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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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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新建项目,达到一定装配率比例,给予全额返还新型墙改基金、散水基金或专项资金奖励;
2.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3.实行建筑面积奖励;
4.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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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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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房屋建筑试点项目每立方米混凝土构件补助350元;
2.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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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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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保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
2.金融服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3.招商优惠、科技扶持、财政奖补、税收优惠、行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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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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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补贴;
2.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3.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园区)、项目建设用地;
4.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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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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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资金;
税费优惠;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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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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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用地;
2.一定比例的后补助资金;
3.税收优惠;积极的信贷支持;
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构件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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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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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用地;容积率奖励;
退还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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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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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用地;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的优惠政策;
享受绿色建筑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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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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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贴息等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撬动作用;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20%;
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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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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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算,但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2)优先支持评奖评优评先;
3)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金融支持;
4)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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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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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资金补助;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加分企业诚信评价,并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
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
安排科研专项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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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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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三类,每个示范工程项目补助金额约150~250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可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800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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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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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专项用地指标;
2)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工程主体造价10%的资金补助;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4)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
5)容积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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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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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扶持政策;
专项资金;
工程工伤保险费计取优惠政策;
差别化用地政策,土地计划保障;
利率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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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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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补贴、容积率奖励、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激励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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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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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补;
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
容积率奖励;税费优惠;
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
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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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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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适当的资金补助;
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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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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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相应的减免政策;
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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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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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支持。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2)税收优惠。利用现代化方式生产的企业,经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容积率奖励,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4)评优评奖优惠政策。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享受绿色建筑政策补助,并在项目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
5)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金融支持、预售资金监管、投标政策、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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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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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
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基地和项目用地;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面积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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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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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
优先放款给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
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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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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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
2)招商引资重点行业;
3)容积率差别核算;
4)税收优惠;
5)资金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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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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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保障;
容积率奖励;
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
税费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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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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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安排科研专项资金;
享受相关税费优惠;
提供行政许可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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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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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扶持;
加强土地保障;
落实招商引资政策;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加强金融服务;
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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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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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奖励政策。具备条件的城市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新建装配式建筑给予奖励,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
2.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3.金融支持政策。对建设装配式建筑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
4.用地支持政策、科技支持政策;
5.规划支持政策,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6.评优评奖政策。在人居环境奖评选、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