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通仪表股权进展情况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转让大通仪表股权进展情况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现对本次公司转让大通仪表股权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事项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一、重要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未对原协议的交易标的、交易定价等关键内容进行修改,同时就交易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补充。故本次大通仪表的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其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对"经营往来款"的补充说明
根据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大通仪表需返还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仪表公司")截止2015年8月31日的经营往来款(人民币8046696.56元)以及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目标股权过户完成期间大通仪表因经营往来新增的占用仪器仪表公司的资金。上述资金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控股大通仪表后,为提升经营效率,采取了统一采购原材料的模式,因此产生了一定的资金占用。为了保证经营往来款的足额偿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由大通仪表和本次目标股权转让对手方黄河为上述经营往来款的偿还提供担保。
三、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仪器仪表公司所持有的大通仪表股权尚未发生变更,大通仪表依然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统计范围。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的影响
本次大通仪表的股权转让若顺利实施,则仪器仪表公司将在2016年5月31日前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和资产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当年,预计公司可因此获得约400万元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改善公司2016年度的盈利状况。
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阀门业务将由仪器仪表公司继续实施,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改进和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未来规划和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2015年度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大通仪表依然纳入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统计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大通仪表的股权,大通仪表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