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17-05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完善会计政策
(一)公司本次完善会计政策的原因
鉴于公司开展了互联网直播社交平台系统业务,主要为用户提供视频服务,用户可购买虚拟币用以兑换相应服务或购买奖品和虚拟道具。为使财务信息能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公司新增业务特点,拟完善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完善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
在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中补充虚拟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互联网直播社交平台系统为用户提供视频服务,用户可购买虚拟币用以兑换相应服务或购买奖品和虚拟道具。
公司收到虚拟币款项后,在用户实际使用虚拟币以兑换相应服务或购买奖品和虚拟道具时确认收入。
(三)本次完善会计政策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完善会计政策,是为适应公司新增业务需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所完善的会计政策,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也是为了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的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具体变更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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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认可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1、公司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完善及变更会计政策。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