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对《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章程修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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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章程修改内容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备查资料
1、修改后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